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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实验室管理制度


1.1  实验室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的场所,一般不作它用。

1.2 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室内安静,严禁吸烟、吃东西、乱抛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做饭、住宿,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1.3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应由专人保管,登记建帐、卡,实行管理责任制,做到帐、卡、物相符。严禁随意搬动、拆卸改装。对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仪器设备需报废时,按有关规定办理。

1.4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存放,必须符合放置要求,整洁有序,便于检查使用;必须注意防尘、防潮、防震、防冻等。实验室不准存放任何与实验无关的物资,更不能存放私人物品。

1.5 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对仪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复,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1.6 实验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工具一般不得外借,如实验室之间相互调剂借用,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管理人办好手续,方可外借,用完后要及时归还。外单位借用时,须经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批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须经校长批准。

1.7 非本室人员到实验室做实验,校内(包括本学院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校外须经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按规定收取费用。

1.8 实验仪器设备应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学生实验未经教师批准,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线路,损坏仪器。如出现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同时上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填写报告单(包括丢失或其它事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赔偿。

1.9 有毒、易燃、易爆药品,使用时要严格审批手续,限制使用数量。有毒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实验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后的废渣、废液,要倒在废渣箱和废液缸中,不准随便倾倒或倒入水池中。

1.10 学生实验结束后,由辅导教师检查仪器设备有无损坏等有关情况,经教师签字后,方可清理桌面,整理好仪器,并认真如实填写使用记录。

1.11 实验结束后,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以及室内存放的高压容器等,杜绝不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第二章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学院实验教学主要针对实验课程做好相关的教学安排和管理工作。为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相关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2.1实验教学计划的安排与确定


2.1.1 每学期末(放假前两周)实验室在学院QQ群上传实管科下发的下学期《实验教学任务书》。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课程实验环节所需实验教室、实验设备等实验所需器材及物料需求情况,并上报本人实验课程的实验周次和课时,以备实验室提前做好安排。

2.1.2 任课教师应及时根据通知上报实验教学计划和设备使用计划,实验中心将优先安排按时报备计划的实验课程。

2.1.3 实验室主要根据《实验教学任务书》安排相关实验教学课程。如有特殊教学需求要在实验室上课,任课教师应向实验室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予以排课。

2.1.4 实验室根据实验教室、实验设备和课时重新制定符合实验教学需求的《实验教学安排表》一式三份,校实管科、学院教务和实验室各一份。


2.2实验教学管理


2.2.1任课教师根据《实验教学大纲》做好相关课前实验准备,并必须参与实验课程设备器材的准备工作。

2.2.2实验课前,任课教师需到实验室办公室填写《实验教学登记表》,并领取实验室钥匙,课后由所上课程学生代表填写上课时设备器材运行状况。

2.2.3任课教师上课如遇设备故障,应及时告知实验室,并填写设备故障登记表,如未填写故障登记表而造成后续实验课程无法进行的,该授课教师需承担影响实验教学的相关责任。

2.2.4实验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维护好教室卫生,不得将食品饮料带入教室,并安排学生分组在课后负责简单的卫生清理工作,保持桌面及地板的干净整洁、将垃圾带出教室、桌椅归位、关闭电源等。

2.2.5 实验室每天检查登记实验课程上课情况,每月将使用实验教室的情况汇总上报学院。


实验任课教师需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将上学期学生实验报告、实验作品和一份成绩单用试卷袋装好,标明课程、班级、人数、实验报告份数、任课教师名称,交到实验室渭水办公室。实验报告上要求任课教师用红笔写100字左右评语,填写成绩并亲自签名。实验室做好实验报告登记工作,过时未交者一切教学检查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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